投資發展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草擬完善公司投資監督管理辦法;
二、負責項目收集工作,對擬投資企業或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形成可行性報告,并提出投資建議;
三、負責投資企業或項目的立項、審批、匯報等工作,并按公司董事會決策,以公司名義組織投資;
四、負責對公司投資形成的資產進行管理,掌握投資企業或項目的運營情況;
五、負責對公司投資形成的資產進行監督。按程序委派董事或監事,參與投資企業的管理決策,對投資企業或項目運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預警,提出處理意見,做好風險防范處置;
六、負責投資企業或項目進展情況的匯報工作,對年度重大投資項目適時開展后評價,形成后評價專項報告;
七、對公司投資形成的資產處置提出建議方案,按公司相關規定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八、負責建立投資管理臺賬,對投資企業或項目的全過程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
九、負責協助審計監察部門或外部審計單位對公司投資形成的資產開展審計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電話:0563—2510227
2019年8月2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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